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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我县有关部门和机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
松政[2006]42号 关于公布我县有关部门和机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、镇人民政府,县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  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,改善投资环境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,县政府对县有关部门和机构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。清理结果经县政府第37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,现予公布。   各地、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、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,正确有效地履行管理职能,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进一步减少程序,简化手续,公开、规范实施。   附件:1、县有关部门和机构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  2、县有关部门和机构保留的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  3、县有关部门和机构转报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二○○六年十二月十日
 
安徽省宿松县行政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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